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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扬联众")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公司及前实际 控制人苏同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案字0142025002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苏同先生立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1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