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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5,董事长被责令改正

决定显示,2021年10月22日,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钱林弟、董事李忠人、董事张勇、董事季歆宇承诺, 截至当日凯伦股份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88亿元,如在2022年年底 未能收回的,由承诺人承担,并在2022-2024年年报披露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截至2022年年 底,前述应收账款未收回,承诺人应于2023年至2025年分三期支付3766.54万元、5649.82万元、9416.36 万元。经查,截至目前,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尚未支付2025年度的补偿款,承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 行。 相关责任人钱林弟、李忠人、张勇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晚间,深交所下发对凯伦股份董事长钱林弟、董事李忠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18 号),指出两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1条第一款的规定。 凯伦股份公告称,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后续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对公司的承诺。其中,钱林弟将采 取如下措施:自2025年9月11日起,其取得的公司分红将全部用于支付应予支付的补偿款项;领取公司 薪酬收入的一半用于支付应付补偿款项;如减持直接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