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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系由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节能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集的。节能 环境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该会议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 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 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