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典型案例:以“代理退保”名义敲诈勒索被判刑
Bei Jing Shang Bao·2025-09-15 09:53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9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 罪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二为林某某、马某某等人以"代理退保"名义实施敲诈勒索案。 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24年5月,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林某某、马某某、何某某、 吴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林某某、马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何某某、吴 某某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 罚金十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认定吴某某、何某某等2人犯 敲诈勒索罪,结合吴某某其他犯罪情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五千元。部分被告人上诉后,2025年4月9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依法严惩以"代理维权"形式掩盖非法获利目的的犯罪分子。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规 定,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投保人退 保,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近年来,金融"黑灰产"组织、个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务公司、咨询公司 等名义,广泛发布"代理高额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