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6项违法事实,陕西煤业建庄矿业被罚44.1万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9月5日,陕西煤业集团黄陵建庄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煤业建庄矿业")因26项违法事实, 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容显示,陕西煤业建庄矿业违法事实为: 9. 探放水钻机未定期检查维修,现场检查时,404胶带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探放水钻机漏油,压柱顶端采用自制加工的延长段,该延长段弯曲变形; 10. 未按要求每季度对中央变电所和四盘区变电所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1. 未按规定对出水点涌水量进行观测。(1)进风斜井涌水点未设置涌水量观测点;(2)未定期对403综放工作面回风巷700m处顶板含水层疏放水 点开展涌水量观测,2025年8月25日检查时疏放水钻孔管理牌板上显示观测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2.403综放工作面胶带巷安装的注氮管路控制流量的阀门朝向煤壁,且被钢筋网遮挡,无法正常使用; 3.403综放工作面液压支架电控装置故障,支架压力均显示"缺陷",未及时维修处理(机械压力表显示正常); 4.309回风联巷处1台编号为JZJD001的防爆无轨胶轮车、404回风巷内放置的1台编号为JZYS060的防爆无轨胶轮车驾驶室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