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凯恩私募被监管警示
Bei Jing Shang Bao·2025-09-16 12:00
| 索 引 号 | | bm56000001/2025-00010869 | ক 美 | 基金监管;行政监管措施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 ਸਮ | 称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凯恩(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 | | 文 | 름 | 〔2025〕 164号 | 主题词 | |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9月16日,江苏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凯恩(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私募")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发生异常交易, 表明凯恩私募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凯恩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于收到该决定30日内 提交落实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