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园区消防设施不完善且整改不力,被行政处罚5万元
Xin Jing Bao·2025-09-18 11:45
2024年7月,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该单位双随机检查中又发现存在类似问题,说明该单位未认真履 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做出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 处罚。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密云消防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某单位未履行5万元行政处罚一案有了最终结果。法院强制被处罚单位缴纳了罚款,有效震慑了 消防违法行为。 2024年5月29日某单位园区施工现场在拆除彩钢板建筑时电焊作业引燃库房发生火灾,次日密云区消防 救援支队对该单位整个园区延伸调查时发现,存在多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 示标志等隐患,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明确提出整改建议。 2024年8月13日,上述单位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2025年2 月20日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催告书,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该单位仍以资金紧张等各种 理由未履行义务。 2025年4月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密云区法院依法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