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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天津浩 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 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3,250万元人民 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天津浩众已全部履行完毕《汽车金融法人账户透支合同》中所涉 债务,经公司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友好协商,双方于2025年9月22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协 议》,同意自2025年9月22日起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天津浩众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天津 浩众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3,250万元人民 币,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