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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实控人方拟询价转让 2022年上市募6.85亿元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 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骏成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均为骏成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中应发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述出让方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骏成科技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骏成科技(301106)(301106.SZ)9月25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应发祥(以下合称"出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2,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 | 序号 | 拟转让股东名称 | 拟转让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 | 占所持股份 | 转让原因 | | --- | --- | --- | --- | --- | --- | | | | (股) | 本比例 | 的比例 | | | | 泰安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