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人群基本无需纳税
Sou Hu Cai Jing·2025-09-30 07:54
施正文同时介绍,累计预扣法并不是一个新的预扣预缴方法,目前该方法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 和证券经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等预扣预缴中被广泛使用,是一种已被证实的便捷高效且能较好体现量能 负担的扣缴方法。这次将累计预扣法适用于平台上的"小哥"等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这部分人员预扣预 缴税款的负担。 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 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 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平台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 ——平台内从业人员将享受办税便利和减负带来的利好。《规定》实施后,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 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制发《规定》的配套公告——《关于互联网平台企 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包括外卖 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 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来计算预扣预缴的 税款。 该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