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2亿元,打造国际化消费环境迎来政策支持
Sou Hu Cai Jing·2025-09-30 08:23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支持15个左右试点城市,包括符合 条件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其他消费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境外旅客较多的城市。 财政部、商务部日前发布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试点城市培育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强化"购在中国"品牌打造, 进一步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 记者 辛圆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实施期内,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1亿元。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 在具体支持方向上,《通知》首先提到,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围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聚焦知识产权(IP)、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 主题,支持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创新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消费场景,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以及地标性消费 项目。支持培育一批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等。 另外,《通知》提出,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境外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