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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树科技上市关键期遇专利诉讼,法院一审判其并未侵权
Hu Xiu·2025-10-01 11:09

《财经》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一种电子狗"的专利号为ZL201610396363.0,原专利权人系浙江建林电子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专利申请日为2016年6月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8月17日,该专利现在有效期内。该专利几经转让。2025年1 月16日,专利权人变更为杭州莲好科技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专利权人又由杭州莲好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变 更为露韦美公司。 在应对诉讼的同时,据传宇树科技已于8月中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前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目前,国家知识产 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官网信息显示,针对案涉的"一种电子狗"专利,目前已经缴纳了3000元的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 求费,且生成了无效复审的编号,这表明该请求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但目前还无法确认该请求是否为宇 树科技所提出,《财经》对此进展询问宇树科技,但对方未予置评。 正处于IPO(首次公开募股)关键期,杭州宇树科技公司(下称"宇树科技")被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下称"露韦 美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理由是前者涉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杭州中院在8月26 日开庭审理此案后,于9月26日出具民事判决书,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