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 基本无需纳税
Ren Min Ri Bao·2025-10-04 01:48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 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介绍,《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 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意味着,《规定》实施 不会对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外卖员等从业人员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 担。 施正文同时介绍,累计预扣法并不是一个新的预扣预缴方法,目前该方法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 和证券经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等预扣预缴中被广泛使用,是一种已被证实的便捷高效且能较好体现量能 负担的扣缴方法。这次将累计预扣法适用于平台上的外卖员等从业人员,可以大幅减轻这部分人员预扣 预缴税款的负担。 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 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 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平台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 有一些从业人员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