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国企-民企”债务循环机制的内在特征、影响效应与解决思路
Sou Hu Cai Jing·2025-10-05 03:58
扫码文末"投小圈" 加入行业交流群 张 杰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杨富钧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转载自2025年7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当前,如何防范和化解中国债务积累与债务风险问题,已成为学者和政策制定者们高度关注的热点和前沿问题之一。通过对中国 当前债务的核心主体及形成机制的长期调研和深入观察,发现并揭示了在中国债务形成进程中,"政府-国企-民企"循环机制所具 有的重要地位和主导作用,进而提出并构建了用以描述和刻画中国当前"政府-国企-民企"债务循环机制的基本框架与内在演化逻 辑。运用中国"政府-国企-民企"债务循环机制分析框架,详细分析了这三个主体在中国债务形成和循环机制之中的功能作用和影 响地位。研究发现,各级政府通过"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民营企业"机制,在推动中国"政府-国企-民企"之间债务循环机 制的形成和扩张进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核心作用。各类政府城投平台企业已经演化为政府债务规模扩张和风险积累的重要中介 机构,而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则程度不等地演化成为中国债务机制的最终受害者。通过深入阐述和综合判断中国"政 府-国企-民企"债务循环机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