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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不是简单的“合订本”
Ren Min Ri Bao·2025-10-08 07:08

多年来,我国制定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 理的法治基石更加坚实,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 我国地域辽阔,地貌复杂,生态环境 差异大,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因此,生态环境法典不是简单的"合订本",而 应采取适度法典化的模式。比如,可以将污染防治等领域中相对成熟、规则清晰、经验充分的制度条款 纳入法典。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 或体现到生态环境法典之中。对于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 方面,则在法典中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既保证法典的逻辑自洽,又保留单行法调适复杂地域生态 差异的空间,为后续法律完善和地方制度创新留有空间。 不断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除了高质量立法,也离不开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协同发力。 近年 来,全国公安机关连续部署开展"昆仑""平安原野"等专项行动、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鸟类等野 生动物犯罪活动;2024年1月— 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 万件,有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