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收到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告指出,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 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公告) 10月9日,万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筹划支付现金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并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596 号),具体内容如下: (编辑:王璨 林辰)关键字: 零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