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多地新政,降低购房压力→
Sou Hu Cai Jing·2025-10-10 08:42
近日,漳州市住建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共有产权"购房政策指导意见》,云霄县、南靖县、平和县、龙海区、台商投资区等县 区积极响应,密集出台"共有产权"购房政策,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构建"保障+市场"房地产发 展新模式,促进漳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共有产权房" 是指由国企和个人按比例出资购买,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回购国企产权份额(按购买商品房时的价格免计利息)的 商品房。 云霄县:首付最高可支持30万元 依据《云霄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云霄县"共有产权"房销售细则》,明确两类人群可申请:本地户籍无房或需 改善居住条件者,以及在当地连续工作满1年、无住房的非云霄户籍人员。 房源销售采取"分阶段、分批次"模式,分批次组织摇号,购房人无需"抢房";销售房源"一房一价",确保售价透明。首付支持按贷款类 型分档,商业贷款按最低15%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按最低20%首付比例,无贷款的按购房款总价的15%比例执行,首付支持每套最高 不超过30万元。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但需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税费,10年内结清首付款(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