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子公司,3个月内两次被罚
10月10日晚间,陕西能源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麟北煤业")于10月5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麟北煤业超定员组织生产,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有19名作业人员进入1032101综放工作面未随身携带标识卡;在1032101综放工作面采动 影响区域内同时进行起底与回采作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决定合并给予麟北煤业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5日,罚款人民币94万元整。 陕西能源表示,公司已要求麟北煤业务必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完成全面整改。公司将持续强化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督导,确保合规经营,落实安全生 产工作的各项规定。本次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麟北煤业近3个月内第二次被罚。 7月23日,麟北煤业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麟北煤业存在103盘区灾害治理巷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继续组织生产作业、煤巷掘进风电闭锁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等事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决定合并给予麟北煤业以下行政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1日;加强机电监控设备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