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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并非可有可无的“福利”供给
Ren Min Wang·2025-10-13 00:54

自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不仅聚焦点多面广的无障碍 设施强化监督,也探索办理了一系列聚焦老年人出行难、办事难、就医难等现实痛点开展监督的适老化 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开展适老化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老年人"高频刚需"场景;二是注重 消除"数字鸿沟";三是积极邀请老年人代表体验评估整改效果。 从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来看,当前无障碍和适老化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难点:一是理念观念问题, 适老化是"义务"而不是"优待"。不少责任主体仅关注成本问题,将适老化改造视为一种额外的、可选择 的"福利"或"优待",而非保障老年人平等权利的法定义务。二是标准执行和规范验收,不仅要"有",还 要"有用"。部分公共场所虽加装扶手、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但存在扶手材质高度不合要求、坡度超标等 问题,导致建成即闲置。一些适老化改造项目仅通过形式化验收,未实际征求老年人意见、邀请老年人 体验,改造效果与实际需求脱节。三是数字适老化问题纷繁复杂。不少行业主体取消人工服务,倾向于 线上服务,不符合无障碍和适老化相关要求;一些App虽推出"长辈模式",但入口隐蔽,需多步操作才 能切换,有的广告弹窗难关闭、二级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