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互查房产车辆,平衡财产知情权与隐私保护
Xin Jing Bao·2025-10-13 11:32
撰稿 / 木须虫(职员)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柳宝庆 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夫妻可以互查对方名下的不动产和车辆了。 据报道,10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四十八条提到,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 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 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问题一直是影响夫妻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广东这一新规,首先是对夫妻财产知情 权的一种有力保障。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则是实现这一权利的基 础。通过允许互查房产车辆,夫妻双方能够更全面地掌握家庭财产情况,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 的不公平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赋权也是有限的,充分显示了政策的稳妥性。夫妻互查财产仅限于房产、车辆,不 包括银行账户、股票证券等。这种有限赋权,既保障了夫妻双方必要的知情权,又防止了权利滥用干扰 对方隐私,破坏婚姻信任与稳定。 当然,这一新规的实施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