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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科技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与运营规范

金通灵(维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司组织架构、 运营规范及股东与管理层权利义务,以适应公司发展需求,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由江苏金通灵风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目前注册资本为148,916.421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鼓风机、压缩机等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同时可依法 开展进出口业务。 在股份相关规定中,明确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1元,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 中存管。公司现有普通股148,916.4214万股。对股份增减、回购及转让等行为,如特定情形下的收购、 交易限制等,均制定详细规则。 股东权利义务方面,股东依股份享有权益,可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但查阅特定材料需遵循规定流程。股 东会作为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资、利润分配、担保等拥有决策权,并对召开、提案、表决 等程序作出严格规范。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负责公司经营决策,确定投资、交易等权 限,制定相关制度。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与董事会,督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