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部门公开通报七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Zhong Guo Zi Ran Zi Yuan Bao·2025-10-21 07:17
日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局联合公开通报七 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由五部门联合公开通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在浙江尚 属首次。五部门共同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持续保持对自然资 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永嘉县魏某某超审批范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2年3月至9月,徐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从松阳县某乡某村承包来的山场提供给吴某某、濮某某用 于倾倒固体废物(工业制砂污泥),造成19.10亩林地(其中公益林面积6.30亩)严重毁坏。2023年2月1 日,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2月8日,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9月1日,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4月29日,松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 万元;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