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义乌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三)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