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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实属懒政思维(金台锐评)
Ren Min Ri Bao·2025-10-22 22:02

"以罚代管"把手段当成了目的,实质上是一种懒政思维。其不仅让考核导向出现偏差,而且在表面所 谓"处理"的背后,放任了问题的持续发生。监管中,行政处罚固然是重要手段之一,但执法机关还要依 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才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 元"的硬性任务,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要求…… 在这起司法部近日发布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 当地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出现"整齐化"的反常情况,及时出手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杜绝以 罚代管、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设定罚没指标"以罚代管",严重背离行政执法初衷。之所以要设定与实施行政处罚,是为了预防、纠正 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 "罚"一旦变成了指标,就可能成为一些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甚至"只罚不管"的动力来源。对此,《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下达罚没指标"。行 政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