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浙江觉航私募基金收监管警示函
Bei Jing Shang Bao·2025-10-24 12:38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2290 | ਜੋ | ਵੇਂ | 行政监管措施;基金监管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2025年10月24日 | | 80 称 | 关于对冯炎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 文 를 | | 主题词 | |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0月24日,浙江觉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觉航私募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履行特定对象确 定程序即推介基金产品;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进行宣传;为投资者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提供便利、对收入证明的审查流于 形式;未按基金合同约定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资并支付其介绍费;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等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浙江觉航私募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冯炎英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