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科:大股东陈喆被罚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
证券之星消息,*ST汇科(300561)10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若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 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规定。是否意味着公司大股东陈喆现在不能转让其股权? *ST汇科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现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 第七条规定, 存在"该股东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情形的,大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 份。目前,公司大股东陈喆女士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感谢您对公 司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