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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期内漏水修不好,法院判决开发商过保修期后继续担责
Xin Jing Bao·2025-11-06 12:23

购房者入住后,发现雨季房屋漏水,并陷入"报修-维修-再漏水"的循环,购房者该如何维权?近期,北 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案件,厘清了商品房渗漏时,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各自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判决开发商赔偿维修费用并承担维修责任。 房屋漏水屡修不好,开发商被判担责 2015年,王先生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一处商品房。 对于本案涉及的几个核心问题,法官进行了进一步的解析。 首先是关于房屋保修期如何计算。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保修期是否届满"。合同约定,屋面防渗漏的 保修期5年,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王先生的房屋于2017年6月交付,从表面上看,5年保修期至2022 年6月。然而,法院并未机械地以起诉时间来判断,而是审查了"质量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发生并提 出"。 王先生提供的自2020年至2022年的报修单表明,渗漏问题在保修期内已经出现,并且王先生已履行了通 知义务,因开发商的原因未及时修复完成,即便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仍应承担维修责任。反之,如果业 主在保修期内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修,待保修期过后再主张权利,则将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 其次,开发商维修了,但问题没解决,责任算尽到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