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重大遗漏,三七互娱及高管被罚3200多万
代持事项由李伟、曾天二人决定,代持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李伟和曾天收到的股权收购款。吴* 东等人持有的代持股份自 2018 年起开始减持,至2021 年9月全部减持完毕,减持指令由李伟、曾天 二人安排杨下达。代持股份分红款、减持收益分配受李伟、曾天二人控制。 证监会认为,三七互娱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2019 年《证券法》第七十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2019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2025年10月31日,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或"公司")发布公告,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李伟先生(现任董事长)、曾天先生(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胡航先 生(现任副董事长)、杨先生(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叶先生(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 红女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71 号),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 如下: (一)2014 年至 2020 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201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