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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宁波中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 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