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种300亩杨树被禁止砍伐”,真相是什么
Xin Jing Bao·2025-11-12 07:21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农户王桂菊反映,23年前自己种下数万棵杨树。近年杨树成材 准备采伐时,却被告知林地已经被纳入当地自然保护区,禁止砍伐。她还称,此前退耕还林的补助也没 有拿到。 当地林业部门对当事人的书面回复称,涉事林区不属于退耕还林,所以没有相关补助。对于林地被纳入 保护区的补偿问题,齐齐哈尔市林草部门认为,现行政策没有相关补偿规定。11月10日,当地表示正在 研究协调此事。 据报道,2002年,王桂菊和当地村委会签订了一份《造林承包合同》。根据合同内容,甲方(村委会) 将位于河套大山包子西360亩退耕还草(林)地发包给乙方(王桂菊),用于造林。承包期25年,自 2002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根据相关条款,合同期内,林木成熟,乙方申请经批准可以采 伐,采伐后土地使用权由村收回合同终止。 结合目前的信息看,此事未必无解。据报道,合同曾明确约定: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调整须 收回承包土地时,应按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这意味着,此前合同双方已预见到政策变 动的可能性,并约定了补偿机制。据此,有一点应该是可以确认的,那就是即便林地定位发生变化,也 并不意味着相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