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业绩盈亏配合使用
Sou Hu Cai Jing·2025-11-12 22:42
为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就从基金的监管与业绩考核来看,制定《指引》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早在今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行动方案》)中也就涉及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问题,因为要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而浮动管理费的收取也就离不开业绩比 较基准的确定。 比如,《行动方案》规定,基金持有人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 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可见,浮动管理费的收取,也是需要将基金业绩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相比较来确定的。 而在《指引》里,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又是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衡量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产品业绩时,应当加强与业绩比 较基准对比,做好业绩归因分析,科学评估超额收益质量和偏离基准情况,合理剔除指数编制、风险应对等客观因素带来的正负超额收益情况。为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