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自我纠错”会带来负面影响吗?如何借此提升执法质效?
Zhong Guo Huan Jing Bao·2025-11-14 05:47

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自我纠错",是执法部门履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要 提高"自我纠错"实效,不仅要树牢意识,更要提高能力,还要建立常态化的机制。 端正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自我纠错"的认识,从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效、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企业 高质量发展方面,深刻领会"自我纠错"的重要性。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也要加强宣传 引导,及时纠正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自我纠错"的片面、错误认识,出台实施有效的保障措施和激励举 措,打消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顾虑。 日前,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根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要求,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自查发现,2023年至2024年的两年内对某化工企业开展行政检查75 次,存在检查频次过高问题。为此,他们主动整改,并将情况同步通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这 种"自我纠错"的行为,有利于强化执法部门在涉企行政检查中的问题意识,促使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 整改问题,进而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相关人员的"自我纠错"意识还不够强,有的认为"纠错"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关 的事,不善于及时、主动自查;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