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Shang Wu Bu Wang Zhan·2025-11-14 09:3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 序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六)完善出口配套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长远发展,引导出口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海外进 口商共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维修配件供应及技术支持。要促进出口企业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 构等供应链配套企业的交流合作。要探索发展专门面向二手车出口的交易市场,开展二手车出口整备、 检测、报关、物流等"一站式"服务,为二手车出口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 (一)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 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 书》,内容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 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对于通知实施日前已办理转让登记待出口手续的车辆,要指导企 业做好合同履约并有序出口。 (二)规范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各地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