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如申请人不服本判决,可 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类似期权安排"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 偿或补偿。因此,本次诉讼事项潜在争议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 5、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解除。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诉讼阶段: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10日驳回申请人李高峰 的全部仲裁请求,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高峰的全部诉 讼请求。 2、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