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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执行。 ●上市公司营销分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一审原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销分公司")起诉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泉州华菱")等买卖合同纠纷:泉州华菱、杨翔、吴丽超、许建中、杨远卿、杨捍东、陈 利玲、纪韵琴支付公司营销分公司货款28,959,828.11元并支付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承担实现 债权费用220,409.00元;案件受理费94,211.00元,保全费5,000.00元,合计99,211.00元,由泉州华菱、杨 翔、吴丽超、许建中、杨远卿、杨捍东、陈利玲、纪韵琴共同负担。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前期,公司营销分公司与泉州华菱签订经销协议书后,后续泉州华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车款,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