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一托了之”,服务商“交付即走”!机构门户网站被入侵篡改
Ren Min Ri Bao·2025-11-17 23:54
小贴士 此案暴露出,当前信息系统供应链安全管理缺位的典型缩影: 使用单位"一托了之",服务商"交付即走",双方均忽视法定安全义务,形成责任真空,最终酿成安全事 件。 近日,山东烟台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机构门户网站遭网络攻击,网站被篡改并植入违法内 容,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01案情回顾 公安网安部门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 该机构将门户网站委托给某第三方开发运维公司建设与维护。 该公司在系统开发调试阶段未落实基本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未修复已知漏洞,亦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系统交付上线。 与此同时 该机构作为网络运营者,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既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也未按网络安全 等级保护制度要求部署必要防护措施,对托管系统的安全状况失察失管,导致平台被入侵、篡改。 02依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网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涉事机构 涉事机构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行为,依据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 一款,责令限期改正。 涉事开发运维公司 涉事开发运维公司未采取安全措施、未按规定告知和报告系统风险等行为,依据第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