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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峰黄金拟折让约19.50%配售2.48亿股 净筹约3.98亿港元

假设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之间珠峰黄金已发行股本概无变动,相当于珠峰黄金经配发及发行认 购股份扩大后(须待认购事项完成后方可作实)的已发行股本的约16.66%。每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价1.61港 元较珠峰黄金股份于2025年11月19日(即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2.00港元折让约 19.50%。 假设所有认购股份均已悉数认购,并在完成的前提下,预计认购事项募集的所得款项总额为3.985亿港 元,经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98亿港元。认购事项募集的所得款项净额将主要用于 满足珠峰黄金集团预期的业务增长及发展。 完成后,中国白银于珠峰黄金的股份权益将由约40.39%摊薄至约33.66%(假设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至完成 日期之间珠峰黄金的已发行股本无其他变动)。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紧随完成后中国白银于珠峰黄 金的股份权益摊薄构成中国白银的视作出售事项。紧随完成后,珠峰黄金的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将不再 于中国白银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然而,中国白银应占珠峰黄金集团约33.66%的损益将采用 权益法被确认为中国白银的损益。通过紧接完成后持有珠峰黄金的33.66%权益,中国白银亦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