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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政府发债募资用于投资引导基金,今年已超500亿元
Sou Hu Cai Jing·2025-11-20 02:22

根据2019年的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地方 政府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过,在2024年底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中,专项债券可投向的领域得 到了扩大,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而政府投资基金并不在"负面清单"之中。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防控风 险,该《意见》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进行出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强制 要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出资或垫资。 在此背景下,地方密集发行专项债投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据证券日报整理中国债券信息网各地官方披 露的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北京、江苏、浙江、安徽等多地发行专项债券投向当地政府投资基金,合 计规模超过500亿元。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本质上是一种由政府出资设立,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旨在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 (如银行、保险公司、民营企业等)共同投资于特定领域或早期创业企业的政策性基金。 中国债券信息网11月18日披露的文件显示,深圳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