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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财政部: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Sou Hu Cai Jing·2025-11-21 12:48

关于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债〔2025〕5号 有关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 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和《储蓄国债(电子 式)管理办法》(财库〔2013〕7号)等规定,现就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开办机构(以下称开办机构),是指符合金融监管 部门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所称养老金投资者,是指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 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个人养老金参加人。 (一)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在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通知中,将基本代销额度分配至各储蓄 国债承销团成员(含开办机构),并将部分机动代销额度作为向养老金投资者销售的专属额度(以下称 养老金专属额度)分配至开办机构。开办机构获得的基本代销额度不得向养老金投资者销售。 (二)各开办机构养老金专属额度分配比例按季度调整。首次分配比例根据各开办机构已开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