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恒邦股份11月25日公告,公司当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恒邦冶 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 经查,公 司两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8 月11 日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 一。公司未能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