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1月25日向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 发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41号),指出公司存在应收款项账龄计算不连续、未按规定审议 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 于志江、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海亮、财务总监刘小民因未能恪尽职守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39号)查明的事实,公司具体违规行 为包括四大方面: 在应收款项管理方面,公司对某客户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但未连续计算账龄并 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导致账龄计算存在不连续问题。 关联交易披露方面存在三项违规情形: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公司连续承租关联方上高县卫玲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但上市后未就该事项审议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且2023年年报未披露该关联 交易,直至2024年年报才补充披露;2023年年报仅披露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完 整披露与博杰股份子公司珠海博韬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博吉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