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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移动电源新规征言:多处强调“不起火、不爆炸、不破裂、不漏液

今年上半年,多起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燃爆事故将该行业的安全问题推向聚光灯下,也引起监管关 注。11月中旬,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在工信部 官网发布,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2月11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研究发现,与此前备受关注的移动电源应带有"3C"认证标识相比,新规对移动 电源的标识要求增加较多,例如要求在产品本体上应具备电池的材料体系、生产日期、建议安全使用年 限等标识。此外,新规还对移动电源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过载、误操作、智能管理等 提出要求,要求在短路、过充放电、误操作等情况下,移动电源均应不起火、不爆炸、不破裂、不漏 液。 此外,标识要求中,与过去只看"3C"认证标识、品牌名称等不同,新规要求,产品本体上应当具备电 池的材料体系(如镍钴锰体系、镍钴铝、钴酸锂、磷酸铁锂、掺混体系应写明所有组分)、生产日期 (格式应为"×年×月×日"),移动电源本体上还应标识建议安全使用年限,内容为"建议安全使用年限 为×年"或采用相关标志进行标识。 在智能管理方面,新规要求移动电源应具备智能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具备智能监测、智能调节,以保 证锂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