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 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进展情况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旷达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 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关于旷达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 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 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