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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链上全员覆盖*ST苏吴信披违法“一事6罚” 监管处罚逻辑转向“全主体”

因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以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等,此前被立案的*ST苏吴的处罚落 地。 11月26日,ST苏吴同日披露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以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ST苏吴被"一事6罚"。除ST苏吴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指使实施案涉事项,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被采取10年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并被处以总计1500万元罚款;同时钱群英、陈颐、孙曦、骆啸等相关人员被处以不同金额 罚款。 多位受访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一事6罚"并非普遍现象,早前更多是对上市公司及其签字的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的处罚逻 辑明显转向了"全链条、全主体"的模式。"一事N罚"出现的频率正在上升。*ST苏吴的处罚只是其中一 例。 实控人"隐身"六年、财务造假四年 根据《决定书》,经监管查明,*ST苏吴及相关人员存在多项违法。 首先,其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