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车首例定金案败诉 “未交车催收尾款”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小米汽车宣传引争议 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试驾后通过小米汽车App订购了一辆售价31.89万元的霞光紫SU7 Max,支付 5000元定金,定金由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双方正式确立买卖合同关系。同年10月,因资金周转 问题,李女士与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协商顺延提车,双方达成补充约定:订单有效期为支付定金之日 起360日内,李女士可随时申请排产,排产后交付周期重新计算,超过有效期未排产则视为李女士违 约,定金不予退还。 然而,2024年12月4日,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李女士,要求其在7个自然日内支付31.39万元 购车尾款,否则取消订单且定金不予退还。李女士提出异议,认为未验车不应支付全款,但工作人员援 引《小米汽车购买协议》格式条款回应,称尾款支付不受暂缓排产影响。2024年12月16日,小米海口公 司以李女士未按期支付尾款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并没收定金;2025年2月21日,该公司进一步告知李 女士,涉案车辆已于2024年10月完成生产下线,因未支付尾款订单已取消。此后,李女士通过市民服务 热线投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沟通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明确三大裁判依据:其一,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