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创新创业投资被责令改正,涉未及时报送年报等

蓝鲸新闻12月1日讯,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六安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决定书,六安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并且未及时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六安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 00013815 | 分 炭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1764528154000 | | H 称 | | 关于对六安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 文 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 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5〕63号 | 主题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