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