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路怒”三撞前车 一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罚
Ren Min Wang·2025-12-03 00:42
法官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增大,因"路怒"引发 的纠纷、事故乃至刑事犯罪时有发生。恶意别车、强行超车、辱骂争执、故意撞击等"路怒"行为,看似 是"争一口气",实则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极易引发连环碰撞、人员伤亡等恶性交通事故,不仅会给 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自身也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驾驶车辆时,驾驶人应始终保持平和心态,树立"安全第一、礼让为先"的行车理念。遇到突发情况 或摩擦纠纷时,多一份包容、少一份冲动,多一点理性、少一点戾气,坚决杜绝"斗气车""赌气车"。要 时刻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规则,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 他人、对社会负责。唯有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做到文明驾驶、有序通行,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 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道路成为传递善意的通道,而非发泄情绪的战场。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只因前车路口熄火未及时驶离,便驾车连续三次故意撞击泄愤。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 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判决被告人钟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 偿被害人陈某车辆损失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