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土地款及赔偿,大悦城把武汉有关部门告上法庭
公告显示,2019年12月31日,蔡甸区资建局与武汉地悦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 武汉地悦受让P(2019)130号地块,地块位于蔡甸区蔡甸大街与西环路交汇处以西(张湾街太山村)。 资金方面,请求返还收回地块部分对应的土地出让金3.61亿元;判令蔡甸区资建局赔偿武汉地悦损失 7.13亿元(以3.61亿为基数,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退还出让金为止,按每日千分之一标准赔偿,暂计至 2025年9月15日)。 此外,请求判令蔡甸区资建局赔偿武汉地悦已经缴纳的税金共计1464万元;判令蔡甸区资建局赔偿武汉 地悦已经缴纳的配套费共计738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蔡甸区资建局承担。 12月3日,大悦城控股(000031.SZ)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武汉地悦"近日收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 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件,"武汉地悦"因行政协议纠纷,起诉了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 设局。 大悦城方面表示,上述《130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武汉地悦已按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税费, 但蔡甸区资建局作为出让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武汉地悦交付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地块之义务。 "武汉地悦因项目地块持续被压占,多次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