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1、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武汉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案件事由:行政协议纠纷 2019年12月31日,蔡甸区资建局与武汉地悦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武汉地悦受 让位于蔡甸区蔡甸大街与西环路交汇处以西(张湾街太山村)宗地编号为P(2019)130号地块(以下简 称"《130号地块出让合同》")。《130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武汉地悦已按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及税费,但蔡甸区资建局作为出让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武汉地悦交付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地块之义 务。武汉地悦因项目地块持续被压占多次催告、沟通未果,故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以解 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压占地块土地出让价款、获赔逾期交付违约金及相应损失。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正当法律举措,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偿债能力 ...